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脂肪醇厂内
(3)项目联系人:吕雪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
(2)项目简介:拟投资约12050万元建成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的配套设施,主要包含脂肪酸(醇)精馏/油酸装置、脂肪酸加氢装置、造粒喷粉装置及配套的罐区。
三、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序号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1 | 硅藻土粉尘 | 1 | 100% |
2 | 其他粉尘(硬脂酸) | 1 | 100% |
3 | 噪声 | 5 | 80%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由于本项目不存在高毒物质,且密闭化、自动化水平较高,故将本项目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等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可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内,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较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类比企业控制室内的噪声强度超出了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要求范围,故拟建项目应重视控制室的设计,建议企业采用隔吸声材料建造控制室,以使控制室内噪声强度控制在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要求范围内;
(2)拟建项目拟为接触噪声、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橡胶手套、安全帽、3M1110防噪耳塞、防尘口罩(未确定型号)等防护用品,对于未确定型号的防尘口罩,建议公司选用N95级别以上的防颗粒物口罩,并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建议企业为工人做好及时更换工作。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1、《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建议较合理。
2、建议:
①结合工艺过程,按岗位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并对人工作业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评价;
②补充取样方式及其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描述;
③补充对控制室的通风与送风进行描述;
④针对性地对企业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