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1200吨/年疏水型气相法二氧化硅项目(三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1200吨/年疏水型气相法二氧化硅项目(三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省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55号
(3)项目联系人:何正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1200吨/年疏水型气相法二氧化硅项目(三期)
(2)项目简介: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位于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雅山西路555号,法定代表人横田浩,为外国法人独资企业,由日本株式会社德山投资成立,主要生产销售无机粉体填料(气相二氧化硅)产品、三氯硅烷(中间产品)、四氯化硅(中间产品)、盐酸(副产品)。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40万美元,引进德山的高超技术,现有二期项目南面预留空地建设1200吨/年疏水型气相法二氧化硅项目(三期)。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 姓名 |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现场调查人员 | 范佳林 | 2015年5月28日 | 张维 |
检测/采样人员 | 杜燕军、张袁金 | 2015年7月13日~15日 | 张维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序号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1 | 氯化氢及盐酸 | 6 | 100% |
2 | 沉淀SiO2 | 1 | 100% |
3 | 噪声 | 5 | 100%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该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但考虑到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项目自动化、密闭化、机械化程度高,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接触危害人数较少,危害程度较小等,以及采取了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表明,该项目在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建筑卫生学等方面基本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企业对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措施和建议应认真落实,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各项职业病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上能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基本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2、建议
(1)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2)定期开展突发危害事故演练,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事故通报及处理程序,保证及时、有效处理应急事故;
(3)用人单位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做好相应的维护和检修记录;
(4)用人单位需依据《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对进入釜(罐)内作业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教育,分别确定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并做到持证上岗;制订周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准入程序和终止程序;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装置;
(5)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使用的自觉性;针对接触毒物岗位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正确佩戴防毒口罩。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1、《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2、建议:
(1)对建设单位
①对车间反应釜加盖,并加强车间通风;
②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补充车间内液碱储罐的防泄漏应急措施,并补充受限空间应急预案;
③原辅料分类存放,专门储存于固定仓库。
(2)对报告书建议
①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说明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未检测的原因。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