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 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 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2015-11-20 15:59:27 newanlian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
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3)项目联系人: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三江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
(2)项目简介: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9445万美元,地处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600亩。2003年12月,三江化工有限公司与佳都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450万美元,位于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建设需求,于2012年向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关于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进行核准的请示报告》,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三期)配套4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2014年12月31日,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合并吸收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2015年5月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并于2015年5月投入进行试生产。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姓名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郁斌2015年11月3日陆叶萍
检测/采样人员郁斌2015年11月17日陆叶萍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序号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合格率
1噪声334%
2噪声(个体)20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考虑到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设备密闭性良好,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车间各化学物质浓度不高,且配备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故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建筑卫生学等方面基本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企业对本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措施和建议应认真落实,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各项职业病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上能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基本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2、建议
(1)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企业今后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对接触噪声超标作业环境的外操工,企业应委托具有职业性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范围应涵盖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率应保证100%,体检内容符合相应规范;体检结果应对员工进行告知,异常人员及时组织进行复查,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时,应进行妥善的处理;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使用的自觉性;针对接触噪声岗位,企业应加强作业现场人员的噪声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监督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正确佩戴噪声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加强对车间通风换气设施的日常定期维护和检修;
(4)用人单位今后对有害作业岗位新招用员工、离岗作业人员,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安监 49 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5)企业应持续跟进对新上岗工人、换岗工人的基础培训和针对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分类分层定期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设备操作、物料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事故实例和实际演练等,重点针对新员工和特殊岗位,并实施严格的考核和复训、轮训制度,避免和减少人为操作失误,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故;
(6)本项目出于日常应急需要,企业在生产厂房内设置应急小药箱。应急小药箱中的药品应根据产品的保质期限定期进行更换,以确保药物的药性及使用效果;
(7)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部门定期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设置的气体浓度报警器、事故排风装置、电磁阀等应急防护设施,以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校验,确保应急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保持完好;
(8)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低温冻伤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的设置,组织针对本项目涉及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低温冻伤事故的应急演练与培训,确保工人对救援设备、装备以及个人急救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1、专家组同意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建设单位将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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