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业务概况

评价内容: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改、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利旧内容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必要时还应对项目选址进行评价。


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明确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3)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4)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5)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资质能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浙(03)卫职技字(2015)第003号)


业务受理流程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现场预调查、工程分析→拟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收集资料→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职业病危害定性、定量评价及风险评估→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

在项目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30~45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保密承诺

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监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及评价相关信息,也不作为任何途径的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资料

1、立项文件;

2、预评价报告;

3、所用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及消耗量;

4、总平面布置图;

5、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6、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7、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8、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9、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0、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11、试运行情况(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12、其他。


咨询电话

杭州总公司:0571-88168636,1306568816(张经理)

嘉兴公司:0573-82581391,18967300927(蒋经理)

宁波公司:0574-87913919,18957807717(俞经理)


服务投诉

0571-8581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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